时间:2023-02-14 17:03:15
认定程序
1.申报。企业在郑州独角兽瞪羚企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。
2.遴选。第三方机构根据认定条件和认定要求,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。
3.审议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议,初步确定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名单。
4.公布。将初步确定的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外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。
三、申报方式
1.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采取“一年一申报、一年一认定”的方式进行遴选,认定当年有效。
(1)独角兽企业标准
企业估值超过(含)10亿美元(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),包括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(区域总部是指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10%以上且企业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10%以上的落地机构)。
(2)准独角兽企业标准
企业估值超过(含)1亿美元且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,或企业估值超过(含)5亿美元且成立时间在五年到十年之间(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),包括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(区域总部是指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20%以上且企业人数占企业总人数的20%以上的落地机构)。
(3)种子独角兽企业标准
企业估值超过(含)1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,或企业估值超过(含)5亿人民币且成立时间在五年到十年之间(估值以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为依据)。
Copyright © 2012-2019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备案号:鲁ICP备2021007331号-8